
您当前位置:业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汇交通知书-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2010(1)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4 浏览次数:次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质资料汇交通知书
津地资通[2011]4号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你单位于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天津市从事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基坑降水及对环境影响的试验研究地质工作,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请你单位在2011年4月30日以前,按照附件的汇交内容要求到天津市地质资料馆(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汇交地质资料。
附件:
《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商业区基坑降水及对环境影响的试验研究项目》应汇交的资料内容:
一、成果地质资料: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项目评审意见(附成果报告内);
三、原本档案案卷目录;
四、16个钻孔柱状图及相关的实验数据;
五、四组水质全分析报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